和记国际枣庄金鑫实业ag和记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山东省枣庄市中级邦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0日作出(2023)鲁04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张卫光对枣庄金鑫实业有限公司的强制整理申请,并于2023年12月6日作出(2023)鲁04强清1号决策书,指定山东龙头讼师事宜所控制枣庄金鑫实业有限公司整理组。请枣庄金鑫实业有限公司的相闭债权人于通告之日起45日内向整理组申报债权,阐述债权景况并供应证据资料。枣庄金鑫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物业持有人应该向整理组归还债务或交付物业ag和记●。债权人过期不申报、整理组通讯所在: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文明道远航他日城28号楼3楼山东龙头讼师事宜所●。邮政编码:277100相干人:王静徐龙辉